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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工商代理
1 、内资企业
|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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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登记 |
有限公司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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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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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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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单位开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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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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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设立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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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 |
有限公司变更登记 |
变更企业名称、住所、经营范围 |
变更法定代表人 |
变更股东(股权) |
变更注册资本 |
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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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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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单位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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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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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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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登记 |
有限公司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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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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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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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单位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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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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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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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外资企业
一、名称查询
对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的行业,项目主管开具《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投资者根据拟设立企业组织形式,领取申请材料。
二、准备材料
投资者按照申请材料的要求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计划书)、合同、章程及其它所需材料。属有关行业归口管理的,应事先办理主管部门许可证或审批意见。
三、提交材料
五、设立核准
六、核发批准证书、管委会批复、营业执照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后 7 个工作日。
办理须知
1 、申报材料必须用 A4 纸张;
2 、所报材料为外文的,需附上中文译文;
3 、申报材料必须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书写;
4 、申报材料需准备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二. 税务代理
1 、为个人及公司建议税务计划,节省税项开支进行税收筹划。
2 、作为税务代表,呈报各类税务报表,办理各税种的纳税申报。
3 、协助客户回答税务局查询,处理税务局实地审核、税务调查及有关税务诉讼。
4 、为公司审核纳税情况及税务检查前的辅导阅账。
5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
6 、常年税务顾问。
7 、受托代理中文建账建制。
8 、代理记账。
三.财务咨询
(一)、为贵司就日常工作中涉及的财会、税收问题进行咨询,我司负责解答(如涉及需调查核实的复杂问题须另外立项);
1 、及时为贵司提供国家税务机关新颁布的与贵司行业相关的税务法规及动向,我司将就提供的税务法规及动向提供书面咨询建议。
2 、根据贵司的需要,我司提供国家税务机关于以前年度颁布的与贵司行业相关的税务法规,作为确认具体经济活动的税法依据,我司同时就提供的税务法规提供咨询建议。
3 、根据贵司的需要,我司对贵司与其他客户所签定的各项合同之涉税条款提供税务意见,以帮助贵司了解在有关合同中的税务责任。
4 、向贵司提供的书面咨询报告必须引用有关法律法规条文,或以此作为报告附件,以便说明报告所述内容之合法性。
(二)、协调贵司与税务机关的工作关系,辅导贵司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国国情正确处理纳税关系,以维护贵司利益。
(三)、根据贵司对提供服务的人员要求,专门为贵司提供胜任咨询工作的专业服务人员,由专人负责为贵司提供提供对应的咨询服务。
(四)、可以享受的以下权利: 可以代贵司查询重要的财税法规文件;定期主动电话回访贵司,进一步加强与贵司的联系。
(五)、服务过程中如双方对某项工作均认为需作深入开展,则应另订专项合同,并协商收费价格。
(六)、服务期限自合同签约日起的十二个月止或可另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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